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能否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能否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COMMEND“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华侨华人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省侨联到佛山调研醒狮文化和侨资企业来源|江门市律师协会、广东省侨联宣传文化中心编辑丨佛山市侨联微信编辑团队

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能否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谭坚良律师(国语)
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谭坚良律师(粤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修正)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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