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党员干部应知应会 |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篇

1.不准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3.不准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4.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1.不准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2.不准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

3.不准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4.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5.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廉洁佛山微信编辑部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编辑:邓勇帅
校对:曾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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