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6月,
天气“翻脸”比翻书还快,
今天上午暴雨倾盆,
下午就艳阳高照。
人社君实属看不懂!

遇上下暴雨的上下班路上,
有的职工会因为路滑
而摔到受伤
那么问题来了,
这算不算工伤呢?
一起来了解一下~




为什么同样是雨天上下班途中受伤,
工伤认定结果却截然不同呢?
目前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
大家要注意
时间很重要!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编辑|佛山人社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