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起,一批新规将陆续施行
涉及出行、医保、快递等
与你息息相关↓↓↓

@汽车驾驶员
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将全面实施
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
“强制性国标”来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自7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的亮点主要集中在对固定装置的稳定性、佩戴装置的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有了新的规定。

多种精神类药品加强监管
未取得资质不得销售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将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吡仑帕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进出口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和吡仑帕奈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进出口准许证。

限制“霸王条款”!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新规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港车北上”来了!
香港私家车7月1日起可驶入广东
7月1日零时起,此前申请已获批的香港私家车可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往来香港与广东省。

设立地铁安全保护区
禁止六大类行为
佛山地铁新规7月1日起实施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设立安全保护区,解决了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阶段的地铁保护问题。《条例》为规划线路廊道的保护设计了“源头控规、事后巡查”两个措施,分别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轨道交通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规划控制与线路保护方面的职责。同时,《条例》还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阶段,以初步设计批复为时间节点,设立安全保护区并建立安全保护区巡查制度。
在推动文明出行方面,《条例》第十九条禁止六大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其中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被列为禁止行为之一,还有摆设摊档、随地吐痰、随意涂画或张贴、携带宠物或家禽等动物乘车等。

来源丨新华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编辑丨周晨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温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