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印发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也视为华侨。中国公民出国留学或因公务出国、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因此,并非所有在国外出生的小孩都符合“华侨”的条件,需要在国外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才能认定为“华侨”。对于在国外出生后只生活了几个月就回国的,则不属于华侨,也就不能适用华侨申请回国定居的相关规定。
《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
一、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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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涉华侨华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江门市侨联
编辑丨佛山市侨联微信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