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南庄家门口也有!禅城13家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公布

近日禅城区公布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共13家位于紫洞南路101号的南庄镇蓓尼尼托儿所是名单之一各托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等文件精神,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范,且依法登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托育机构备案流程详见《佛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引(修订)》,如有疑问可咨询区卫健局、属地镇(街)卫健部门。附件 1.佛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引相关附件扫码查看相关附件2.禅城区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点击可放大图片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7月7日编辑|禅城南庄编辑部审校|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来源|健康禅城分享收藏点赞在看

近日

禅城区公布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

共13家

位于紫洞南路101号的

南庄镇蓓尼尼托儿所

是名单之一

各托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等文件精神,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和规范,且依法登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托育机构应当守法经营,规范办托,确保安全。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园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在托婴幼儿的人身安全,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禅城区内各托育机构依法尽快办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注册登记,及时向卫健部门申请托育机构备案。近期,区卫健局将按照省、市部署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排查行动,对托育机构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甚至停业整顿,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托育机构备案流程详见《佛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引(修订)》,如有疑问可咨询区卫健局、属地镇(街)卫健部门。咨询电话:
区卫健局:82341076,
石湾:82725660,
祖庙:82002781,
张槎:82582774,
南庄:82010683。

附件:


1.佛山市托育机构备案指引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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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禅城区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


点击可放大图片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7日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来源 | 健康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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