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修订施行以来,全市广大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认真学习宣贯,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为佛山市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做出了贡献。但也必须看到,仍有个别企业和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危险)废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威胁群众生命健康,也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更好地贯彻实施《固废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废条例》),现将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有关要求作如下提醒:
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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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并执行相关要求




依法依规开展台账记录
和申报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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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新闻网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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