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常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总有驾驶人侥幸心理作祟自认为喝得不多、交警查不到于是“顶风上路”……6月20日凌晨中山板芙一女子驾驶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拦下一查……酒后侥幸驾车,终被查获当天凌晨,女子罗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滨江路亲水平台路段时,被板芙交警截停检查。期间,罗某的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由于罗某涉嫌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属于失驾人员当天依法被行政拘留定责后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于是“顶风上路”……
当天凌晨,女子罗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滨江路亲水平台路段时,被板芙交警截停检查。期间,罗某的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经查,罗某家住板芙镇,在相邻的神湾镇经营一家餐饮店。当晚她在餐饮店陪客人聊天,期间喝了三、四杯果酒。翌日凌晨餐饮店打烊后她想着喝得不是很多,觉得自己意识“清醒”,便驾驶摩托车驶往板芙镇,没想到遇上交警查车。
民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罗某曾于2019年2月醉驾肇事。2月26日2时30分,罗某驾驶粤T号牌小轿车由105国道行至板芙大桥时,在超越前方小轿车的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
当时板芙交警到场后,发现罗某涉嫌醉驾。现场罗某一再表示后悔。之后的检验报告显示罗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22.6mg/100ml,罗某被确认醉酒驾驶,被依法处罚。由于罗某
涉嫌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
且属于失驾人员
当天依法被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为何不能驾驶机动车?
因为酒精严重影响着
驾驶人的驾驶能力,
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❶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❷ 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❸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
请广大驾驶人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约束好自己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审校:夏紫莹、邵禺铭、谢婷婷、唐宛灵、李颖、何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