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业现场粉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
罚!
近日,北滘曝光了
粉尘涉爆违规典型处罚案例!
连月来,北滘镇结合省、市、区、镇工作部署,全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强化北滘镇粉尘涉爆企业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北滘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全力开展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巩固粉尘涉爆企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成效,预防粉尘爆炸事故。

近日,北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德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康子年带队,联合镇应急办、消防救援所等职能部门持续开展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王德华镇长指出,各企业要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并强调:
一是要提高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紧抓主要矛盾,强化标本兼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好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二是要加强防范,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切实加强动火作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使用、应急演练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是要落实责任,压实属地、部门责任,要落实到企业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次专项行动查处了一起粉尘涉爆企业违法违规案件,希望各企业引以为戒,敲响安全生产警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检查组对北滘社区某木材加工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厂的木材加工设备及车间地面木粉尘堆积严重未及时清理,且未见粉尘清扫制度及现场粉尘清扫记录;木质粉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十一条第(四)、(十)项的规定:“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的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执法人员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下达了执法文书,一是责令该企业立即清理现场堆积的粉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木质粉尘系统进行了停用处理,并告诫该厂负责人在整改完成前不得擅自使用停用设备。
该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粉尘涉爆企业应当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粉尘清理制度,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确保可能积尘的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及时规范清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的规定,执法人员将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二十九条:“粉尘涉爆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该厂进行立案处罚。
在部分企业生产中,
会产生可燃性粉尘,
但别小看这些粉尘,
稍不注意,
也能引起威力巨大的爆炸!
答:粉尘爆炸是指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在点火源作用下,引发爆炸。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其他区域的沉积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引发二次爆炸,二次爆炸波及范围和威力往往比初始爆炸大得多。


● 助燃性气体——氧气:一定的氧含量是粉尘燃烧的基础。
● 可燃性粉尘:可与助燃气体发生氧化反应而燃烧的粉尘。
● 点火源:能使局部粉尘云的温度发生突变形成火焰的高温热源。
● 粉尘云:悬浮在空中且达到爆炸下限的可燃性粉尘云。
● 密闭空间:粉尘云被限制在了相对密闭的空间。
答:涉爆粉尘即可燃性粉尘,是指在空气中能燃烧或无焰燃烧并在大气压和正常温度下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产生可燃性粉尘行业分为七大类:
△金属制品加工
△农副产品加工
△木制品/纸制品加工
△纺织品加工
△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
△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煤粉制备
△其他
为遏制粉尘涉爆企业重特大事故,
应急管理部梳理了“粉六条”,
即六条粉尘涉爆企业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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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佛山应急管理、广东应急管理
编辑:念响新媒体 潘楚仪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