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8月起实施!佛山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上调!

8月起佛山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上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实施。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100万元。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详情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新闻网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声明 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1484932206@qq.com,我们将予以删除

好消息!

8月起

佛山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上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实施。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100万元。

本次新政策资金总额度20亿元,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银行受理贷款日期为准)或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1〕14号)规定一致。

《通知》显示,个人最高可贷额度根据缴存年限划分:

  • 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 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通知》明确,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一定时间和资金范围内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详情

来源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新闻网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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