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激励和推动广东摄影出精品出人才,由广东省文联、广东省摄协、深圳市龙岗区文联主办,深圳市摄影家协会协办,深圳市九月艺术馆承办的第四届广东省十大摄影家即日启动。
组 织 机 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深圳市龙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深圳市九月艺术馆
申 报 方 式
(一)广东省摄协主席团推荐;
(二)广东省摄协团体会员推荐;
(三)广东省摄协各专业委员会推荐;
(四)个人自荐。
注:(一)(二)(三)项推荐人需在被推荐者的《申报表》上提出书面评价意见(500-800字),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需加盖公章,通过广东省摄协主席团、广东省摄协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的,由推荐人或专委会主任签字,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申 报 截 止 时 间
2023年9月20日
申 报 条 件
(一)基本条件: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户籍在广东或在广东工作的摄影人。
(二)品行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以明德引领风尚;争当时代风气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
(三)业绩条件:创作成果丰厚,艺术水准、知名度较高;作品在省内外知名媒体或展览中曾发表、展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四)参评人要求:原则上须为广东省摄协会员,鼓励6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至1963年12月31日)中青年摄影人积极申报。
凡已获得“广东十大摄影家”称号的无需参评;
已获得上一层级奖项、称号的不再参评。
注:“上一层级”特指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国家部委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包括: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摄影金像奖等。
申 报 类 别 和 材 料 要 求
(一)类别
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每位申报者仅允许申报一个子项。总额10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纪实摄影类(总额4名)
申报者应提供: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10—30幅)。作品必须图文结合,真实反映客观现实;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图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但应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2.艺术摄影类(总额5名)
申报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审美理念,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 不接受AIGC(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务必使用参评者拥有著作权的影像元素。
3.商业摄影类(总额1名)
申报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其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参评此类的作品,至少需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不接受AIGC(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务必使用参评者拥有著作权的影像元素。
(三)申报材料标准及要求
1.三个类别的参评作品规格均为:
作品规格10英寸(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纸质照片,请另附纸张填写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作品简介、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并粘贴于每幅作品背面,勿装裱勿在作品正面出现任何可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文字。
特别提醒:在提供参评作品时,纪实摄影类申报者需同时提供作品及相对应的原始数据文件,艺术、商业摄影类作品需同时提供作品及相关影像元素数据文件,以备入选拟获奖人选后及时提供评委会进行审核、查验。
特别提醒:
1.在提供参评作品时,纪实摄影类申报者需同时提供作品及相对应的原始数据文件,艺术、商业摄影类作品需同时提供作品及相关影像元素数据文件,以备入选拟获奖人选后及时提供评委会进行审核、查验。
2.申报者需提供一篇阐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2000-3000字)及4R个人工作照一幅。
3.申报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参展的证书复印件,个人作品集,在正式出版物发表的文章、作品,取得个人荣誉的证明等复印件)。
4.申报者填写统一格式的《第四届广东省十大摄影家申报表》,并提交《申报启事》要求的有关材料。
5.所有申报材料除纸质资料外均须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压缩文件长边为3000像素),其中《申报表》应同时提供具有签字、盖章的清晰扫描或翻拍文件,个人出版物电子文件仅需提供封面及版权页的扫描或翻拍文件(作品及相关业绩水平证明材料文件格式为JPEG,压缩文件长边为3000像素)。
6.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作品(含素材)必须拥有独立、完整和无争议的著作权。
7.评审组织方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8.电子文档接受光盘或U盘随同纸质材料邮寄投送,不退申报相关资料及存储介质。
9.相关资料在邮寄过程中损毁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申报者自行承担。
其 他 说 明
(一)未按申报启事第四点“申报类别和材料”要求中(二)、(三)项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实行公示制度,拟获奖人将在广东省摄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者参评作品作为宣传、出版画册等用途,不付稿酬。
(四)本申报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申报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奖 励 方 式
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拟获奖人选,报经广东省文联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组委会将适时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并向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
申 报 资 料 寄 送 地 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405室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陈婉莹 020-87614883 林远生 020-87678157
来源 |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编辑 | 佛山文联微信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