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2023年1至6月佛山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至6月,佛山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各项工作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3.94%;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9.53%

2023年1至6月,佛山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各项工作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0人,不捕3595人。共决定起诉4456人,不起诉2608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3.94%;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9.53%。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105.0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565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59件。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53件次,监督采纳率99.68%。
●刑事抗诉。共提出抗诉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占审结总数的100%。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9.68%。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共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28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4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59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78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

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1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4.62%。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0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5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  

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其中,向法院提请抗诉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共办结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13件。共提出检察建议32件,采纳率96.88%。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8件,其中民事类立案27件,行政类立案64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89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或征询意见18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3.06%;行政磋商案件571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96.94%。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共提起公益诉讼11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人,不捕21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8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人,不起诉145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8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96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41次。

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3人,起诉42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26人和7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暂未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共接收群众信访1512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4件,决定赔偿4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实际救助271人。

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25件。其中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办理21件,占9.3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04件,占90.67%。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141件;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21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22件;案件管理类案件2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人次。

▌来源: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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