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出租屋主注意啦!光收租不申报登记?已有多名出租屋主被罚!

目前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高明公安正严厉查处出租屋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持续加强高明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预防和减少涉出租屋违法犯罪期间,高明公安发现部分出租屋管理人或屋主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员信息并依法进行了处罚7月1日,西江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尼教村某公寓管理人刘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罚款叁佰元。7月7日,西江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尼教下社新村某出租屋屋主李某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罚款伍佰元。据了解上述出租屋主和管理人均存在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据统计,年初至今高明公安针对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员信息的行为共责令整改29宗罚款64宗接下来,高明公安将继续对不登、不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消除涉出租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

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高明公安正严厉查处出租屋违法违规行为
并将持续加强高明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
预防和减少涉出租屋违法犯罪

期间,高明公安发现部分
出租屋管理人或屋主
未按规定申报承租人员信息
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7月1日,西江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尼教村某公寓管理人刘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罚款叁佰元。

7月7日,西江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尼教下社新村某出租屋屋主李某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罚款伍佰元。

7月14日,杨和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军田村某出租屋屋主廖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罚款叁佰元。

7月14日,西江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尼教下社新村某出租屋管理人王某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罚款伍佰元。

7月17日,西江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荷城街道荷富路某公寓屋主叶某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罚款伍佰元。

据了解

上述出租屋主和管理人

均存在拒不整改

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据统计,年初至今

高明公安针对未按规定

申报承租人员信息的行为

共责令整改29宗

罚款64宗

接下来,高明公安将继续对

不登、不报、瞒报、漏报、

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进一步消除涉出租屋安全隐患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口未按照规定向居所报送人提供个人信息的、居所报送人违反规定未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居住信息报送方式

业主(出租屋主)申报“粤居码”后

通过手机就能实现出租屋申报管理

居(租)住人员入住登记、

注销、添加代理人等功能

高明公安提醒
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都应认真做好房屋及
个人信息的申报登记工作
请广大出租屋房东广而告之
积极配合、主动申报

相关链接:“粤居码”申领流程来啦~便民再升级~

明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公安

编辑:陈昱宇

审校:严深善、陈建红、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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