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遇优待先进典型,挺身救险的小伙落户佛山!
©佛山机关党员红
见义勇为的他落户佛山了近日,佛山市新市民办发布典型案例,曾在高明见义勇为的小伙黄杰郑重地从高明公安治安大队户政民警手中接过了《居民户口簿》,成为一位“新佛山人”。在这里生活了20年的黄杰,对高明有很深的感情,为方便小孩读书,黄杰有了入户高明的想法。7月1日,佛山市正式实施入户新政,在区内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

近日,佛山市新市民办发布典型案例,曾在高明见义勇为的小伙黄杰郑重地从高明公安治安大队户政民警手中接过了《居民户口簿》,成为一位“新佛山人”。
3月28日9时许,荷城街道三洲公正路一居民楼一楼的出租屋里冒出滚滚浓烟,黄杰和同事紧急疏散群众,破门后冒险进入屋内,将煤气瓶和电动车拖出屋外,随后使用灭火器灭火。在发生危险时挺身而出,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黄杰因此受到了见义勇为表彰。
今年26岁的黄杰,从6岁起就随父母来到高明,一直在这里读书、工作,如今小孩也快上幼儿园了。在这里生活了20年的黄杰,对高明有很深的感情,为方便小孩读书,黄杰有了入户高明的想法。
7月1日,佛山市正式实施入户新政,在区内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黄杰此前在荷城买了房,符合入户条件,于是通过新政渠道,第一时间递交了申请。同时,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非本市户籍见义勇为人员及配偶,可在高明区申请入户,而见义勇为受表彰的黄杰同样符合该准入条件。“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令人敬佩,如今入户高明也可以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治安大队户政部门负责人介绍,接收到申请材料后,民警立即与原户籍地对接,办理迁出迁入手续,仅用十多个工作日就办结,随后开通绿色通道为其发放户口簿。
“一家三口正式落户高明,我也有了更强的归属感,将继续为建设高明出一份力。”黄杰表示。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促进各区户籍人口均衡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继续实施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本市以下区域增加入户渠道:在本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期间,市公安局适时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反映。
在本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须承诺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申请人原则上为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产权人;若房屋归夫妻一方所有,产权人配偶可作为申请人。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迁移。
(一)《入户申请审批表》,入户后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跨社区迁移)的承诺书。(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三)入户地址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并分情况提交以下材料:2. 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或亲属关系佐证材料。3. 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超过一人满足办理条件的,应当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四)申请人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提供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分情况提交以下材料:2.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迁移的未成年子女,应当提供抚养权属方同意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
按照市外迁入通用审批流程审核审批,承诺审批期限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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