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有老人,这笔钱一定要知道!
如何申领老年人高龄津贴?
还有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界定?
有何帮扶?
丹灶君为你一一解答!

老年人高龄津贴申领指南
高龄津贴是指南海区向年满70周岁(含)以上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津贴。
2023年4-8月,具体认证时间由各镇(街道)安排。
1、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本人进行资格认证;
2、代办人(家属)为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进行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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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认证具体操作

除了老人家的津贴之外
还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
如何界定就业困难人员
为他们提供了什么帮扶?
一起来看看

01
大龄失业人员。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02
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0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04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05
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06
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07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08
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09
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
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
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12
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13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落实帮扶措施方面
《办法》提出

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迅速实施Ⅰ级就业帮扶,认定后1个月内主动提供1次职业指导、1份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3个岗位推介,并可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培训、见习、创业指导等服务。
对认定1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Ⅱ级就业帮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帮扶,主动联系服务,加大岗位推介等服务力度,并跟踪解决其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对认定2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且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Ⅲ级就业帮扶,开展个性化的“一人一策”兜底援助,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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