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却被后车追尾,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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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斑马线前要提前减速观察行人通过时主动停车礼让有的小伙伴会问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却被后车追尾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认定事故责任呢。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我们除了要学会正确礼让行人的方式还要注意路面提示前方人行道的标志标线01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时
大家都知道
斑马线前要提前减速观察
行人通过时主动停车礼让
有的小伙伴会问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却被后车追尾
遇到这种情况
会如何认定事故责任呢?
像上述的情况
是因为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刹车不及导致的
这样的事故
礼让行人的车辆一般不承担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时。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开车时要集中注意力
时刻观察路面情况
遇前方有斑马线时应
提前减速,控制车距!
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骆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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