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执行!南海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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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布权威、及时、有料。义务教育阶段最低225元普通高中最低580元南海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最新标准来了。日前,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修订、调整后的佛山市南海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并就实施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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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最低225元(生/学期)
普通高中最低580元(生/学期)
南海公办中小学住宿费
最新标准来了!
日前,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修订、调整后的佛山市南海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2023年版),并就实施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了解,以上规定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涉及降低收费标准的,新生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老生按照降低后的标准与原收费标准中较低标准执行。
《通知》强调,学生寄宿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应主动公示住宿类别、设备与条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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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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