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修订内容对比修订后的《条例》保持原篇章结构不变,在原条文的基础上新增27条,修改41条,删除14条,共68条。《条例》修订主要内容第一章 优化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确立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原则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镇街、功能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挥工会监督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体系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等第二章 规章制度指定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责任物质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第三章 转变监管模式丰富监管手段整合监管力量第四章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第五章 增设法律明确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术语界定施行时间此次修改《条例》将推动将安全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努力塑造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筑牢本质安全防线,构建新安全格局,更好地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来源 佛山应急管理编辑 林荣俊审校 黄朝阳、李军未来佛山交通更快更通畅请点右下方在看

修订后的《条例》保持原篇章结构不变,在原条文的基础上新增27条,修改41条,删除14条,共68条。
第一章【总则】(共修改11条,增加2条,修改后13条):
(1)优化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2)确立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原则
(3)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镇街、功能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发挥工会监督作用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体系建设
(6)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
(7)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共修改17条,删除6条,增加10条,修改后共27条):第三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共修改5条,删除3条,增加8条,修改后共13条):
(1)转变监管模式
(2)丰富监管手段
(3)整合监管力量
第四章【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共修改5条,增加2条,修改后共7条):第五章【法律责任】(共修改1条,删除5条,增加5条,修改后共6条):
(1)增设法律
(2)明确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3)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修改2条,修改后共2条):
(1)术语界定
(2)施行时间
此次修改《条例》将推动将安全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努力塑造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筑牢本质安全防线,构建新安全格局,更好地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