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跑得很快,但是……
©佛山交警
近日在高明区三富线宏基村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而肇事司机竟驾车逃离交警部门仅用1小时破案接报后,高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迅速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排查,短短一小时内,民警就锁定一辆红色粤E号牌小车。1、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情况

接报后,高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自行车被撞坏,而驾驶人则轻微受伤,肇事司机早就逃离现场。
民警迅速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排查,短短一小时内,民警就锁定一辆红色粤E号牌小车。随即联系车主协助调查,经过碰撞痕迹、车身特征以及驾驶人特征比对,确定肇事逃逸驾驶人为巫某。随后,民警将巫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事发当天,未取得驾照的巫某未经家人同意,偷偷把车开出来,不料经过路口时发生事故。因害怕被追究责任,巫某没有选择停车处置,而是直接逃离现场。当问及巫某为什么无证驾车时,巫某竟回答“我正在考驾照,虽然还没拿证,但对自己的驾驶技术有信心。”最终,巫某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情况。如果对方逃逸,千万不要驾车追赶,更不要试图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容易造成二次事故。发现对方要逃逸时,千万不要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逸方向;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需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交警蜀黍提醒各位司机
来源:高明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