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违法照明灯具等设施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提醒告诫书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各农贸市场开办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答 我们知道,在不同的光照环境下,物体呈现出来的颜色会有一定的差异
关于禁止使用违法照明灯具等设施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提醒告诫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据了解,部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畜禽肉类、蔬菜水果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为给生鲜产品提色增亮,使用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判断的照明灯具(俗称“生鲜灯”)。新《办法》施行后,继续使用上述照明灯具销售食用农产品将属于违法行为。现本局对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各农(批)贸市场开办者发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立即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设施进行自查,如有违反新《办法》规定的应停止使用;各农(批)贸市场开办者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对市场内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新《办法》规定的,应督促相关销售者停止使用。
二、新《办法》施行之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违反规定的照明灯具等设施,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新《办法》施行后,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什么是生鲜灯?
生鲜灯会影响食品质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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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鲜灯”使用原理是什么,为什么在这些灯光的照射下,肉类、果蔬等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新鲜红润呢?
答:我们知道,在不同的光照环境下,物体呈现出来的颜色会有一定的差异。“生鲜灯”就是利用了光源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色能力,通过增加特定的颜色发光来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从而影响人们对食品真实颜色的辨别能力。比如,增加红色发光会使肉类看起来更鲜红,增加绿色发光会使蔬菜看起来更绿等。

图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综合央视财经
问:使用“生鲜灯”会引起食品安全风险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什么要禁止使用“生鲜灯”?
答:“生鲜灯”通过增加红光或绿光等方式让食品呈现出鲜艳颜色,不会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同时“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
因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年发布第81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81号令”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答:我国国家标准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但是没有对色温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