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粤税通”清缴缓缴社保费操作指引©佛山税务2023-12-01 11:10相关链接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在12月31日前缴纳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温馨提示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编发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相关链接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在12月31日前缴纳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温馨提示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