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南山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开展一系列禁用“生鲜灯”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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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编辑丨绿韵南山微信编辑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南山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开展一系列禁用“生鲜灯”专项行动。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禁用生鲜灯新规出台后,南山市场监管所对全镇的农贸市场、鲜肉档、水果档、商超等加大宣传巡查。11月以来,南山镇党委委员骆钊明带队,走访农贸市场、超市等,深入宣传解读《管理办法》,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南山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开展一系列禁用“生鲜灯”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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