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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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023年8月1日发布实施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总额度为20亿元。根据贷款审批情况,现将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实施情况通告如下 一、截至2024年2月2日,我市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20亿元上限,目前剩余额度约为6300万元。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时,将恢复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文件执行,即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可贷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为60万元


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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