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荷城将设立6个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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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为确保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持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排名。二、时间安排1、网上预约 积分入学申请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2、现场受理 4月22日至5月20日
为确保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持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排名。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新市民子女。
1、网上预约:积分入学申请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从4月19日起,新市民(法定监护人)登录“高明通”微信小程序——【招生报名】——【积分入学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19日晚上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晚上20时发放下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预约号。
2、现场受理: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3、审核评分:5月13日至6月3日。
4、积分公示和受理复核: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区委政法委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积分排名公告:6月21日。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公告。公告结束后,区委政法委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
具体积分指标详见附件《高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各镇(街道)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则排名在前。
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区委政法委)、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和各镇(街道)流管办进行公示。
1、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的规定,新市民只能够在现居住地申请积分入学,积分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积分。 2、镇(街道)设有多个受理点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受理点办理,在受理期限内,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根据《2024年高明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公告》,高明区普通借读生(新市民随迁子女)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至5月20日,为方便新市民就近办理积分入学业务,荷城街道设立6个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窗口:
积分入学业务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从4月19日起,新市民可通过“高明通”小程序进行预约(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19日晚上20时,此后每周星期五晚上20时发放下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预约号)。请各位新市民认真对照《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计分指标》,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带备符合自身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积分制服务窗口办理积分入学业务(温馨提示:积分入学报名资料一次性提交,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后将不能再补交资料,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直接在新市民服务窗口打印,跨镇街重复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详细可关注“佛山新市民”、“佛山政法”、“高明发布”、“高明教育”、“荷城发布”公众微信号进行查询。荷城街道流管办咨询电话:88883855,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8282386。计分指标可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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