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换工作速看!公积金转移(启封)指南来啦~

最近很多小伙伴换了工作或者换了城市生活那么公积金该怎么转移。一、受理范围同城转移1.对于新录用的职工,如职工在本市已设立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同城转移手续。2.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才能继续缴存

最近很多小伙伴

换了工作

或者换了城市生活

那么公积金该怎么转移?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佛山公积金转移指南

一起来看看!

一、受理范围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对于新录用的职工,如职工在本市已设立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3.“启封”指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转移等行为离开“暂存户”。

4.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

(二)异地转移

1.异地转入:

(1)在我市设立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以上,单位或职工应当申请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市个人账户。

(2)转出地个人账户没有注销且余额不为零。

2.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三)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退役军人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同城转移(启封)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2)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2. 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网上申报免提供) 

(三)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

(2)《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表格

(3)填写《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表格

(3)职工填写并签字的《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4)经办人身份证

注: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目前只支持线下办理,待开通网上申报渠道后,将实现全程网办。

三、办理时限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二)异地转移

1.承诺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将资金划出,通过平台反馈转出信息→转入地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职工提出申请→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出具《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由职工提供至原部队→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账户。

四、办理流程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线上办理,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详情。

2.线下办理

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单位应当开通网上服务,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

(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1.线上办理,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详情。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三)异地转移——转出市外

转出市外无需到转出地(佛山市)办理,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转出地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收到联系函——核实信息审核并转出资金——出具审核结果并通过平台反馈给转入地。

(四)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线下办理: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五、事项说明

(一)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启封”指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转移等行为离开“暂存户”。

(二)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单位应当开通网上服务,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单位网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异地转入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相关操作可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办事指南——业务指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栏目查看《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须知》。

(四)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为原件。

(五)经单位或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申请材料信息的,单位或职工可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六)单位或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职工应当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七)退役军人需办理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的,请提前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预约”栏目,预约办事大厅和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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