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校:刘璐、蒋中玉、邵禺铭、谢婷婷、罗慧珊、闵莘、朱广晖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摩托车驾证申领考试工作,按照《关于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工作的通知》字〔2023〕48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区摩托车考场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顺利通过验收,可全面开展科目二、科目三系统评判考试工作。自2024年7月8日起,我区全面启用摩托车考场全科目系统评判考试工作,同时停用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人工评判。咨询电话 0757-88212255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24年7月1日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来源 高明公安编辑 佛山新闻网严婉明审校 刘璐、蒋中玉、邵禺铭、谢婷婷、罗慧珊、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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