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行为风险高,安全防范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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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两起涉塔吊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一起为作业人员因安全绳被吊钩钩住起重时被从10米高的吊篮中拉出坠亡具体情况如下事故一 朝阳市双塔区轩和云颂项目起重机械伤害事故2024年7月12日上午8时50分许,朝阳鑫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轩和云颂一标段二号楼进行外墙保温作业时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作业人员在吊篮内进行外墙保温作业时,身上安全绳被塔吊吊钩钩住,起重提升时将作业人员从10米高的吊篮中拉出,坠落到坡道入口顶部钢构处,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高处作业活动范围小作业环境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事故究竟什么是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的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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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上午8时50分许,朝阳鑫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轩和云颂一标段二号楼进行外墙保温作业时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作业人员在吊篮内进行外墙保温作业时,身上安全绳被塔吊吊钩钩住,起重提升时将作业人员从10米高的吊篮中拉出,坠落到坡道入口顶部钢构处,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
2024年7月31日13时08分,锦州北镇市福溪小筑三期C区工地16号楼塔吊发生标准节折断事故,塔吊司机重伤。14时50分许,经120急救后伤者无生命体征。
(一)初判直接原因:
一是不按方案和规范施工作业,塔吊司机没有严格履行“十不吊”,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信号司索工指挥不当;二是保护限制器未发挥应有作用。
(二)初判间接原因:
一是现场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不到位;二是安管人员、监理履职不到位;三是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放松,管理弱化。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两个地区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作业环境复杂
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事故
究竟什么是高处作业?
又有哪些类型?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 临边作业
即工作面边沿缺少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时的高处作业。
◆ 洞口作业
即孔、洞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若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若物体从洞口坠落,还会伤及下方人员。
◆ 攀登作业
即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由于没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只能在可借助物上作业,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
◆ 悬空作业
即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人员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危险性很大。
◆ 交叉作业
即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在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时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方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 可防止或减轻人的头部受到外力伤害
1.要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帽。
2.戴安全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的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
3.戴上安全帽后,要调整好帽箍,系好帽带。
◆ 可预防高处作业人员坠落
1.选用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其使用有效期内,严禁打结、续接使用。
2.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3.在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4.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 可防止人、物坠落或避免、减轻物体打击伤害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
2.安全网若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高处作业“十不准”安全原则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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