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管普法课堂:
未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执法部门可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进行处罚。
来源: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近日,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在此次行动中,依法对大良街道祥和路以东、德胜中路以北地块工地未落实有效扬尘管控措施进行立案查处。针对大良街道祥和路以东、德胜中路以北地块工地在施工未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执法人员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工地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整



城管普法课堂:
未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执法部门可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进行处罚。
来源: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