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向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说“不”!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会导致车辆重心不稳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2023年9月7日,苏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328国道海安市西场镇一交叉路口时,遇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汤某亦行驶至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自行车乘坐人跌倒当场死亡,双方车辆受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制动距离增大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会增加车辆负荷使车辆惯性增大,且会改变车辆重心、延长车辆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刹住车辆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会导致车辆重心不稳
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
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危害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2023年9月7日,苏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328国道海安市西场镇一交叉路口时,遇顾某(74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汤某(74岁)亦行驶至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自行车乘坐人跌倒当场死亡,双方车辆受损。

2024年3月5日,戴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海安市曲塘镇人民路行驶时,遇唐某(67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高某(84岁)亦经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致高某跌倒受伤,车辆均受损。后高某于3月13日经医治无效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你真的知道吗?

▲ 制动距离增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会增加车辆负荷使车辆惯性增大,且会改变车辆重心、延长车辆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刹住车辆。

▲ 车辆的操纵性能变差: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时,会增加骑行操控难度,甚至出现前轮翘起、转弯困难等险情,增加了安全隐患。

▲ 加重事故的损害后果:严重威胁骑乘人员及周围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加重事故伤亡后果。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拒绝违法载人

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养成规范文明的行车习惯

来源 | 海安公安微警务

龙江发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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