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高速公路上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
一定要做到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否则很容易造成二次事故
2024年1月27日21时30分许,谢某强驾驶粤Q号牌轻型厢式货车(搭载张某伟)至甬莞高速1351KM+100M处路段时,碰撞王某盈驾驶的粤C号牌小型越野客车(搭载张某燕、严某、谭某)尾部,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为第一起事故)。


二次事故猛于虎
在此次事故中
伤害原本可以避免
但因对“二次事故”掉以轻心
导致了事故发生

是经常被大家忽略的隐形杀手
相比第一次事故
伤害往往更大
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也更加严重
预防“二次事故”
牢记九字警句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01
妥善安置车辆
当发生车辆故障或者轻微交通事故时,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辆损毁严重不能移动的,就地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02
设置安全警示
车辆停好后,应第一时间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同时要关注来车方向,若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如果是夜间、雨雪雾天等不良天气,可适当加大警示距离,同时开启示廓灯。
03
撤离事故地点
在妥善安置好车辆后,车上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护栏外,远离事故现场,切勿在车道内逗留、走动,谨记“多停留一秒,多十分危险”。
随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准确表达车辆位置、行车方向、车牌号码等信息。同时,对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作简单描述。

小北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相关人员应快速撤离现场
千万不要停留在高速公路车道上
以免受到“二次事故”的伤害
来源:广东交警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