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严查!已有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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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庄镇查获两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现正式公布2024年12月,南庄镇应急、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某商铺开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商铺存在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场扣押烟花爆竹10余箱,公安部门已对涉案人员立案查处并行政拘留。非法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具有严重的危害性非法生产危害性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近期
南庄镇查获两起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现正式公布
2024年12月,南庄镇应急、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某商铺开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商铺存在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场扣押烟花爆竹10余箱,公安部门已对涉案人员立案查处并行政拘留。2025年1月,南庄镇应急、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某商铺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商铺存在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场扣押烟花爆竹5箱,公安部门已对涉案人员立案查处并行政拘留。非法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
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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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经营成本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将对周边构成极大安全威胁,一旦发生燃爆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法律链接(可上下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
非法经营、储存、销售、运输
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
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零售店
切勿向非法经营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
举报投诉电话: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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