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江西省赣州市,李某在野外劳作时点火烧蚂蚁窝,因疏忽大意导致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70亩(4.67公顷),其中包含A公司投资的油茶树和村民黄某等人承包的杉树林。最终,全南县人民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限被告人李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A公司的油茶损失276316元及鉴定费8000元。
2024年2月,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利洋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情。据相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系3名未成年人擅自在利洋村住所附近的山林里燃放擦炮,不慎引起火警。据周江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肇事人监护人作出顶格处罚,复绿费、扑火费、行政罚款费等预计近30万元。
2025年1月11日下午4点,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大坪村突发山火,据相关部门调查,1月11日15时许,冯某明携带镰刀、绳索等农具前往自家山场,计划清理此前砍伐的青皮竹及杂草等。在清理过程中,冯某明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其中一堆杂草,试图通过焚烧的方式快速清理。然而,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大,火势迅速失控,很快就蔓延至整个山场,引发山火,最终造成约90多亩山林被烧毁。案发后,广宁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冯某明。到案后,冯某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对引发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审校:李文震、邵禺铭、严永欢、朱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