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令,已于2025年2月14日将罪犯唐某某、熊某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源:湖南禁毒、中国新闻社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贩卖、运输毒品犯熊某某已于2月14日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贩卖、运输毒品犯熊某某,男,汉族,1976年8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高中文化。2020年5月至10月,罪犯熊某某伙同陈某多次从广东省惠来县、陆丰市以及湖南省邵阳市等地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后运输到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岳阳市进行贩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罪犯罪犯熊某某维持原判,并依照死刑复核程序上报复核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令,已于2025年2月14日将罪犯唐某某、熊某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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