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人快行!斑马线前别“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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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蜀黍一直强调斑马线是“安全线”“生命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也是法律义务斑马线是车辆、行人交汇通行的地方对路况再熟悉,也不可掉以轻心心存侥幸,无视让行规则很容易酿成事故案例一一辆小车左拐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停车礼让,与行人发生碰撞。案例二一辆小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观察、未礼让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的行人,与行人发生碰撞。驾车临近斑马线时尤其是无信号灯路口一定要提前减速、耐心避让对于礼让斑马线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一辆小车左拐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停车礼让,与行人发生碰撞。
一辆小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观察、未礼让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的行人,与行人发生碰撞。
一辆小车右拐经过某路口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观察、未礼让行人,与行人发生碰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321”礼让法,是指机动车在距离斑马线30米、20米和10米时所采取的礼让措施,既文明又安全。具体为:距30米处,瞭望前方情况,提前开始减速;距20米处,车速降至15码,脚放在刹车上;距10米处,遇行人通行,踩刹车停车让行。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应当停车让行。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停车让行。来源:深圳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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