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西樵所有电动自行车!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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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规正式实施对其安全技术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一图带你快速了解温馨提示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关注南海西樵视频号,了解更多本地资讯↓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编辑|佛山新闻网林婉妍审校|吕燕珊、姚易、温秀妍声明 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
注意了!
9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新规正式实施
对其安全技术规范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标志、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塑料占比、北斗定位功能、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使用说明书、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技术要求都有了一定的变化。
一图带你快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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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保证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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