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公司业务有调整
以“借用”为名
直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地点
这种“借用”合法吗?
员工能拒绝吗?
一起来看今天的普法案例

用人单位为了完成某项工作
的确存在岗位“借用”
或“顶岗”需求
但岗位借用具有
临时性、短期性、应急性等特点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
借用期限、工作内容等重要情况
且宜取得劳动者的同意
在完成既定任务之后
应安排劳动者返回原岗位
但部分用人单位给调岗穿上
“借用”“顶岗”
“支援”“支持”等外衣
采用假“借用”真“调岗”方式
以达到规避支付经济补偿等
法律责任的目的
人社君再次提醒
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
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
并对岗位或者工作地点的调整
作出合理说明
回应劳动者关切和诉求
不得滥用用工自主权
损害劳动者权益
来源丨深圳人社
编辑丨佛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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