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石湾镇街道的全力推进下
丽湾华府4座天台的专项清理行动
圆满收官
此次行动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居民的
蚊虫滋生与公共空间占用问题
为小区安全与环境提升注入强劲动力
丽湾华府4座天台被两户业主长期私自占用公共区域,违规搭建种植区、圈养鸽子等动物、堆放花盘杂物,致使天台沦为蚊虫肆虐的“重灾区”,严重影响小区卫生与居民生活质量。8月上旬,在石湾镇街道统筹组织下,由街道工作人员联同江滨居委会、物管公司组成了清理队伍,分阶段对天台展开专项清理行动。

丽湾华府4座的天台清理前俯瞰图
清理过程中,工作人员遭遇物品搬运难、顶棚拆除结构复杂等挑战。违规搭建的种植架深入天台墙体,拆除时需小心避免破坏建筑主体;堆积如山的杂物中不乏大型花盆与废弃家具,需多人协作搬运。即便如此,工作人员凭借专业工具与团队协作,耗时两天完成清理,天台重焕整洁。

工作人员齐心协力清理天台
“这里是我住了十几年的地方,凭什么清理我的东西?”行动伊始,一名住户便以“物品归属”“居住习惯”等理由拒不配合,不仅阻挠清理人员进场,还情绪激动地与工作人员争执。现场一度出现僵持——堆积的花盆、搭建的种植架挡住通道,腐烂的枝叶混合化肥泥土散发着臭味,而住户的不理解更让清理工作举步维艰。
“天台是公共空间,私自占用不仅违反规定,更成了蚊虫滋生的温床,影响全楼居民的健康。”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蚊媒防控的重要性,工作人员同步出示相关法规条文,明确私占公共区域的违规性质。经过近1小时的沟通劝导,住户虽仍有抵触,但最终同意配合清理。

知识科普:
守护公共空间,筑牢安全防线

此次清理行动不仅改善小区环境,也为居民敲响安全警钟。在日常生活中,业主私自占用阳台、天台等公共区域属违法行为。侵占物业公共部位是指业主或其他行为人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据为己用或改变其用途的行为。
• 常见表现形式:包括在公共走廊、楼梯间堆放杂物,擅自安装防盗门封闭通道,占用小区绿地进行搭建,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私自将公共场地作为私人休息场所等。
•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法律后果:若业主或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 。例如《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就明确禁止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违反规定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也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民事责任。

❎威胁建筑安全:土壤与植物重量易超出楼顶承重,长期超负荷可能导致楼板开裂甚至坍塌,直接影响建筑结构安全。
❎引发房屋漏水:频繁浇水会破坏楼顶防水层,导致顶层住户渗水,既影响居住体验,还可能造成家具、装修等经济损失。
❎堵塞排水系统:藤蔓、土壤易堵塞排水口,雨季积水会加剧漏水,甚至倒流进走廊和墙体,造成更大范围损坏。
❎存在消防隐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会阻碍紧急逃生,藤蔓缠绕电线或避雷针,还可能引发短路、火灾等风险。
❎破坏环境卫生:施肥产生的异味吸引蚊虫,肥料残渣污染环境,直接降低周边居民生活质量。
❎引发纠纷诉讼:楼顶为业主共有,私自种菜侵犯他人权益,易引发邻里矛盾,甚至升级为法律诉讼。

消防安全同样不容忽视。天台作为重要疏散通道,一旦被杂物堵塞,火灾发生时将严重阻碍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若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将处警告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而对于单位有此类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日常居家应时刻保持警惕,定期检查电器线路,避免老化短路;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厨房烹饪不离人,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家庭可配备灭火器并掌握使用方法。同时,要牢记火灾逃生口诀:迅速撤离不恋财,湿巾捂鼻低姿行,不乘电梯走楼梯,室外着火堵门窗,信号求救等救援。
石湾镇街道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小区环境与安全治理,携手居民共建和谐、安全、宜居家园。让我们共同守护家园,远离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