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结合工贸企业特点,聚焦钢铁、粉尘防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关键行业以及有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粉尘涉爆等高风险环节,组织编制的《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简要导则(试行)》,要求相关企业认真学习掌握,深入开展宣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不断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01
钢铁企业“九个必须”


一、熔融金属可能泄漏的区域,必须采取防止火灾、爆炸和人身事故的应急设施和预案;杜绝积水。
二、冶炼设备冷却水存在可能泄漏的风险,必须设置安全联锁应急措施。
三、人员聚集场所,盛装熔融金属容器冷(热)修工位,必须设置在熔融吊运的地坪区域之外。
四、金属冶炼、铸造生产流程各环节,必须设置事故罐、坑、槽。
五、高炉生产期间炉顶工作压力,必须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并且监测装置与炉顶放散阀连锁。
六、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场所及部位,必须设置固定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且监测数据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
七、煤气隔断装置,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组合式(切断阀)或独立式(腔内注水切断阀)。
八、水封式排水器,必须确保持续且足够的水封高度。
九、进行与煤气管道联通的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
02
高处作业“五个必须”


一、必须持证上岗。
二、必须作业审批。
三、必须个人防护。
四、必须作业防护。
五、必须专人监护。
条款注释
第一条: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专门或者经常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高处作业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
第四条:现场需按规范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等不承重物高处作业前,必须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等工程措施。
第五条:高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03
动火作业“七个不”


一、未辨识安全风险不动火。
二、未经批准不动火。
三、无作业证不动火。
四、无监护人不动火。
五、无消防器材不动火。
六、未安全隔离不动火。
七、交叉作业不兼容不动火。
条款注释
第一条:不了解设备设施内部结构、物料及周围情况不动火;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或管道未进行清洗、通风,检测达不到要求不动火;压力容器未采取泄压措施不动火。
第六条:动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或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不动火;与动火点相连的管道、阀门或相邻层孔洞未采取封堵隔断安全措施不动火。
04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七严禁”


一、严禁在非框架结构多层建(构)筑物内设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二、严禁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三、严禁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四、严禁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五、严禁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不设置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六、严禁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七、严禁粉尘清理制度不落实,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05
粉尘防爆安全“七必须”


一、必须在干式除尘系统设置有效的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
二、必须在铝镁等金属粉尘或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必须在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
四、必须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
五、必须在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
六、必须在收集、堆放、储存遇湿自燃金属粉尘的场所采取通风等防氢气积聚措施,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采取防水和防潮措施。
七、必须检查和维护与粉尘防爆直接关系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
条款注释
第五条:木制品加工企业砂光过程会产生大量细小的粉尘,若砂光机砂带跑偏、砂带破损或木材中有硬质结疤、木材中嵌入铁钉等异物,容易产生摩擦火花,火花一旦进入干式除尘器会导致粉尘爆炸。
06
劳动密集型企业“八个严禁”


一、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
二、严禁平面布局、消防设施违反标准、设计和使用要求。
三、严禁电气线路私搭乱接、超负荷运行,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
四、严禁危险物品泄漏和在危险区域冒险作业。
五、严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六、严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严禁需持证岗位人员无证上岗。
七、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严禁事故发生后延误报警。
八、严禁作业场所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浓度超标。
07
有限空间作业“六个要”


一、要辨识与警示。
二、要审批与监护。
三、要通风与检测。
四、要隔离与防护。
五、要培训与处置。
六、要管理与协调。
条款注释
第一条:应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及风险告知牌。
第二条:有限空间作业须经审批,实行全程监护制,异常立即撤离,科学处置,阻止盲目施救。
第三条:有限空间作业须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中断后重启作业的,需重新通风、检测合格。
第四条:有限空间需实施物理隔离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与应急救援装备,并能正确使用,定期对其进行维护、更换。
第五条:每年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评估,确保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发包有限空间场所(作业)时,应与承包单位约定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现场安检及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佛山新闻网 沈楠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乐从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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