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德辖区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行业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确保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全区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原则,规范经营行为,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要做好收费标准和服务流程公示,严格按照约定的项目、流程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四、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内的殡葬延伸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根据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六、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公开曝光。广大市民如发现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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