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操作步骤
登录后→点击“进入单位网厅”→“更多服务”→“业务查询”→“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点击“查询”。




参保人收到生育津贴后
请主动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作为
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核算责任主体
应做好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
与生育津贴的衔接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
职工原工资标准的
用人单位应按规予以补足
-END-

来源:佛山社保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用人单位可通过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查询本单位已申领生育津贴的职工待遇信息。网址链接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后→点击“进入单位网厅”→“更多服务”→“业务查询”→“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点击“查询”。参保人收到生育津贴后请主动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核算责任主体应做好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其中,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规予以补足来源 佛山社保编辑 佛山新闻网陈燕萍校审 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声明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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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点击“进入单位网厅”→“更多服务”→“业务查询”→“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点击“查询”。




参保人收到生育津贴后
请主动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作为
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核算责任主体
应做好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
与生育津贴的衔接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
职工原工资标准的
用人单位应按规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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