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男子将电动自行车推入滇池,警方回应来了

近日一男子在昆明滇池边竟将电动自行车扔进滇池该行为被网友拍摄视频曝光后引发关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六甲派出所接到举报后立即开展工作经查周某和女友到福保村游玩在村口扫码租用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料仅骑行10分钟左右车辆突然断电微信小程序也出现卡顿、无法识别的情况为一时泄愤竟直接将共享电动自行车扔进了滇池中4月18日周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面对法律的惩处周某懊悔不已为自己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公开致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公共资源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需要帮助或反映情况请通过官方客服、平台申诉等正规渠道沟通处理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底线!

近日

一男子在昆明滇池边

竟将电动自行车扔进滇池

该行为被网友拍摄视频曝光后

引发关注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六甲派出所接到举报后

立即开展工作

经查

周某和女友到福保村游玩

在村口扫码租用了一辆

共享电动自行车

不料仅骑行10分钟左右

车辆突然断电

微信小程序也出现

卡顿、无法识别的情况

为一时泄愤

竟直接将共享电动自行车

扔进了滇池中

4月18日

周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面对法律的惩处

周某懊悔不已

为自己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公开致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公共资源

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

需要帮助或反映情况

请通过官方客服、平台申诉

等正规渠道沟通处理

切勿因一时冲动

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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