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佛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佛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形成了《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佛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为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上述法规草案的继续审议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上述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8月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信函寄送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中欧中心C座5楼549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fsrdfzgw@fsrd.gov.cn(仅收集意见建议,非信访途径)。
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附件:1.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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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人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