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2026年下半年高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公告

为规范我区临聘教师管理,提高我区临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凡有志于应聘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的社会人员,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认定。报名登记——审核认定——登记入库。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为规范我区临聘教师管理,提高我区临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凡有志于应聘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的社会人员,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认定。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 01
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有志于应聘全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的社会人员。

PART 02
认定办法

临聘教师的任职资格认定遵循区管校聘、考核注册的原则,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通过任职资格认定的临聘教师,其信息纳入高明区临聘教师管理库。

(一)认定条件

  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职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5.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首次录入我区临聘教师库的人员,男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教师一般不超过40周岁。满足上述条件的已退休公办教师,男女教师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9月1日。

(二)认定程序。

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程序为:

  1.流程。报名登记——审核认定——登记入库。

  2.报名登记。

  (1)报名地点:本次报名地点设在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股(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区教育局五楼)。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临聘教师报名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佛山市高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提供确认通过的截图)。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⑧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公办教师提供)。

  3.审核认定。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人员须确保自身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通过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审查后登记认定。

  4.登记入库。相关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录入高明区临聘教师管理库,正式具备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有效期为五年(从认定生效之日起计)。

PART 03
有关事项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或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申请认定。

(二)在认定中作弊的人员或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认定资格。

(三)经认定具备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期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有效期限为五年(从认定生效之日起计),期满后须按要求重新申请认定。

(四)录入高明区临聘教师管理库的人员,需凭《佛山市高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到学校应聘,聘任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任,体检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体检须到高明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五)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临聘教师报名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佛山市高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提供确认通过的截图)。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职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

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⑧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⑨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公办教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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