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及剩余学位情况,现面向未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且有意向入读佛山市民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展补报名工作。
7月9日-8月30日
小学

初中

注:前期已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如符合补录条件,仍然可以参加上述学校补录。
佛山市其他各区学校名单请点击链接查询:佛山市民办小学、初中一年级补报名指引
学生家长主动联系上述接受补报名的学校,询问是否还有学位。如确认入读上述学校且学校有学位接收,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基本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户口本(含首页和本人页)、学生户口本(含首页和本人页)、学生出生证。
2.证明学生符合学校所在区报名条件的材料。如本区户籍、本区学籍(只限报初中)、本区居住证,工作或生活在本区的其他证明(如房产证、社保、工作单位证明等,使用工作单位证明的,应列明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工作时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如仍有学位,则由学校对学生家长提供的佐证材料原件进行预审。
属地教育部门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通知学生到校注册。家长可联系学校咨询结果或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结果和注册码。
注意:学校成功提交补报名申请后,市民办招生平台将自动以所填写的监护人联系方式为账号,同时以该联系方式为密码。家长可以凭借上述账号、密码登录市招生平台查看结果。登录成功后,请家长务必修改密码。
1.学校预审、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后续不管注册还是不注册,均不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请家长慎重考虑,务必向想去的学校提交补报名申请。
2.4月份已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补报名。如未被录取且有意向入读民办学校,按照之前发布的补录指引申请(佛山市民办小学、初中区内补录学校名单及补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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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教育
编辑:佛山新闻网 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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