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危废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都同时需要吗?

很多产废企业困惑完善的电子台账是否还需要配套纸质台账。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问 你好,我想咨询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后,从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导出的电子转移联单是否需要三方盖章

很多产废企业困惑

完善的电子台账是否还需要配套纸质台账?

这份答疑整理,请收好!

问:

关于危废台账问题,是否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都同时需要? 如果企业已经在省平台建立并填写了完整的电子台账,是否还需纸质台账?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若企业已依法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上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数据情况,可不再重复制定同样的纸质台账。

问:

您好! 如果企业已经上线了危废管理系统,实现了企业全部危废产出、入库、出库数据统计,并与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关联,实现了危废产出、入库、出库数据的自动上传。那么企业上线的这个危废管理系统是否可以替代放置在贮存点的纸质版危废管理台账?是否可以取消放置在贮存点的纸质版危废管理台账?

答: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为电子管理台账和纸质管理台账两种形式。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可通过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

问:

你好,我想咨询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后,从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导出的电子转移联单是否需要三方盖章(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当遇到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检查时,出示的危废转移联单(平台导出后打印的纸质版)是否需要三方盖章才认可?还是不盖章的联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据此,电子联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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