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顺德区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来了 具体戳指南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任意一方)为顺德户籍,且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具体政策介绍和申请条件请点击链接查看→同学们,看这里!国开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版),来了!

2026年7月15日至9月中旬
(休息日、节假日不受理)

用手机登录微信,关注“顺德政务百事通”公众号,政务办事→办事预约→跳转至粤省事小程序→开始预约→跳过导办→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座),窗口类型:教育(2楼一门式综合窗口)→学生资助业务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27-29号窗口

(一)首次贷款
1.选择以下其中一个方式完成申请:
(1)手机APP申请: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在手机上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学生签字、同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按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不用提供困难认定申请表)。
(2)电脑网址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类型,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学生签字,同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按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不用提供困难认定申请表)。
(3)学生线下办理、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办理: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发起贷款申请,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类型,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后学生签字,同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按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不用提供困难认定申请表)。选择“共同借款人授权代办”,上传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像,邀请共同借款人通过电子签名签署《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完成线上授权后,仅需学生本人携带贷款申请所需材料预约办理。
2.现场审核: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办理。(若是共同借款人授权远程办贷的,只需学生本人到现场)
(1)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信网最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非新生);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见第1点);
(5)未通过高中阶段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
特别提醒:对于大学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在校期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才能申请,申请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困难证明材料:
①国家助学金证明:学生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需提供助学金发放流水凭证,流水上标注“国家助学金”;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证明:学生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需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或奖学金发放流水凭证,流水上标注“国家励志奖学金”;
③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 签订合同: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好材料到现场签订《借款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4. 学校录入: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交给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老师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
1.续贷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续贷申请,无须到现场办理申请。建议无特殊情况(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除外)选择远程办理,不用到现场办理。
2.线上操作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按照流程,认真填写续贷原因并提出续贷申请;
(2)线上签订合同:经审核通过后,顺德区教育局将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于线上签订《借款合同》,学生需要自行导出电子版《受理证明》并打印;
(3)学校录入: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交给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老师录入电子回执。

咨询电话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贷款政策咨询:22830206
申办业务咨询:228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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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开发银行、顺德区教育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沈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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