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水区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相关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7月24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5号之二区教育局门卫室。
(一)领取证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因怀孕未完成胸透的人员请完成胸透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胸透的结果才能领取证书,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的资料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由个人保管,认定申请表应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
附件: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三水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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