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提取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线上公积金,线上如何办理?

偿还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上该怎么操作呢。注意 1.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应是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三、线上办理流程“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1.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进入登录界面

偿还房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线上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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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三)未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的,或使用组合贷款在本市购房且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在公积金冲还贷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提取额度未提取完毕。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注意:

1.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应是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购买写字楼、商铺、商用公寓、车位等非住宅,不允许提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如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可按照手续须知要求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提取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签名确认并办理提取(其中偿还购买异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详见说明第2点)。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四)不动产权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在核发不动产权证前,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

(五)购房发票(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借款合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免提供)。

(七)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的,应提供)。

(八)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房屋曾在外市办理提取的应提供,详见说明第3点)。

(九)还款利息证明(提取还款利息部分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包含贷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贷款总额、贷款地址、贷款是否还清、还贷利息的总额等信息;提取本市公积金贷款还款利息的,免提供)。

申请材料说明:

1.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经提取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得准确信息的,可无需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通过线下办理业务的,在业务办理完毕后,除《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外,其他资料均当场归还,不会收取。

2.银行账户。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提取资金应当划入公积金中心与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平安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3.关于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如职工曾于市外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现时以同一套房屋在佛山申请使用提取(按首次提取办理),须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提取情况证明或提取凭证,需明确职工个人信息、提取房屋地址、已提取金额、可提取额度等信息,以便核定在佛山市内的提取额度。

4.提取申请人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应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提取申请人应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线上办理流程

(一)“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

1.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进入登录界面。由职工本人通过刷脸或短信方式登录。

2.首页点击业务大厅,点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续期)”-“我要提取”,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

3.在弹出的关联房屋信息框中,查看房屋地址列表中是否有申报提取的地址,有则选择该地 址并点击“选择确认”,无则点击“新增房屋”;如无关联房屋则自动选择新增房屋。

4.首次提取:若选择的房屋未办理过提取业务,或选择新增房屋地址,则进入首次提取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选择提示内容。

(2)录入房屋产权权证号或购房合同编号等信息(可点击房屋信息旁的“填写指引ⓘ”参照录入),点击“保存”。

(3)补充完善申报页面上的房屋信息和贷款信息,点击“确定”。

(4)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确认划账周期和划账频率。

(5)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档案资料(可点击温馨提示旁的“上传说明和图例ⓘ”参照上传),点击“申请提取”完成提取申请。如图:

5.续期提取:若选择的房屋是正在提取的房屋,则进入续期提取流程。如图:

(1)续约:点击“续约”,完善续约信息,点击“提交”提交续约业务。档案资料非必须上传栏目,可根据需要上传相关材料。

(2)修改收款账号:点击“修改账号”,修改收款信息后点击“提交修改”。

(3)终止协议:点击“终止协议”按钮,确认后则终止该笔提取划账协议。

6.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2.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点击下一步,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如图:

3.在弹出的关联房屋信息框中,查看房屋地址列表中是否有申报提取的地址,有则选择该地址并点击“选择确认”,无则点击“新增房屋”;如无关联房屋则自动选择新增房屋。

4.首次提取:若选择的房屋未办理过提取业务,或选择新增房屋地址,则进入首次提取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选择提示内容。

(2)录入房屋产权权证号或购房合同编号等信息(可点击房屋信息旁的“填写指引ⓘ”参照录入),点击“保存”。

(3)完善申报页面上的空缺信息项,选择收款银行并录入收款账号。

(4)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档案资料(可点击温馨提示旁的“上传说明和图例ⓘ”参照上传),点击“提交”完成提取申请。如图:

5.续期提取:若选择的房屋是正在提取的房屋,则进入续期提取流程。如图:

(1)续约:选择协议记录,点击“续约”,完善续约信息,点击“提交”提交续约业务。档案资料非必须上传栏目,可根据需要上传相关材料。

(2)修改收款账号:选择协议记录,点击“修改账号”,完善续约信息后点击“修改”。

(3)终止协议:选择协议记录,点击“终止协议”按钮,确认后则终止该笔提取划账协议。

6.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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