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南海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点击上方“南海教育”关注我们今年以来,南海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类校外教育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校外教育培训治理成果。现将2026年第一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佛山市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第三条“依法审批登记”第项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南海区教育局依法对其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罚款20238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四佛山市南海区星*教育培训中心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培训时间和预收费管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案当事人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培训时间以及预收费管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南海区教育局依法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2937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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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海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类校外教育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校外教育培训治理成果。现将2026年第一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佛山市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三条“依法审批登记”第(五)项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南海区教育局依法对其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罚款2023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佛山市南海区学*教育咨询中心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三条“依法审批登记”第(五)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南海区教育局依法对其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罚款3534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佛山市南海区卓*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

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三条“依法审批登记”第(五)项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南海区教育局依法对其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罚款4056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佛山市南海区星*教育培训中心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培训时间和预收费管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案

当事人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培训时间以及预收费管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南海区教育局依法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2937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南海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深化校外教育培训领域专项治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诚信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我区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编辑:赵李程

校对:朱文彤

校审:朱晓云  陈善炀 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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