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勒流街道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录取情况公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3〕20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评分操作指引清单的通知》(佛府办〔2024〕24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4〕6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6〕2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6〕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勒流街道2026年小学一年级积分生招生方案》(顺勒宣教发〔2026〕7号),现将积分生录取安排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我街道已于2026年7月5日完成了小学一年级招生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受理工作,于2026年7月17日至21日进行了积分初次公布和积分复核。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复查,最终汇总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积分结果,并于2026年7月23日对复核积分结果进行了公示。
二 、截至2026年7月23日,最终统计剩余学位数总计304个。勒流第一实验小学21个,勒流扶闾小学44个,勒流江义小学29个,勒流勒北小学44个,勒流龙眼小学16个,勒流稔海小学35个,勒流新城小学30个,勒流新龙学校22个,勒流育贤实验学校东风校区12个,勒流众涌小学51个。
三 、根据304个剩余学位数,按照“一镇(街道)一线” 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佛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因第三批次招生积分生工作阶段,有3名户籍生补录,最终确定录取积分生301人(录取名单附后)。入围学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学位数、积分排名、报读志愿等统筹确定各小学录取名单。不服从统筹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四 、被录取的积分生(录取名单附后)务必于2026年7月26日按照录取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学位注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也不再另行安排学位及补录。
附件:2026年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生录取学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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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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